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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先号后笑网
2025-12-09 06:09:28

法治日报记者 孙天骄

近日,网约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在三  、摩托四线城市上线,车平娱乐棋牌com-娱乐棋牌com网站大平台以“3公里5元起”的台多低价和灵活穿行优势迅速走红 。然而 ,地上这一新兴出行方式在填补短途出行空白的线何同时,也因安全监管缺位、进行权责划分模糊等问题引发不少争议。规范管理

便利与风险交织下  ,网约如何对网约摩托车进行规范管理?《法治日报》记者对此展开采访。摩托

击中短途出行痛点

“花6元就能坐摩托走街串巷 ,车平比打车快多了”“摩托车在高峰期不会被堵,台多价格还便宜不少 ,地上我觉得比网约车方便”……一些网友直言 ,线何网约摩托车凭借低价、进行灵活的优势 ,迅速成为老城区、乡镇等区域的“通勤优选”。

记者采访发现 ,网约摩托车精准击中了一些人短途出行的“痛点”。在一些城市老城区或乡镇地区 ,道路狭窄、停车困难、路不好走 ,骑车不便通行 ,而3公里及以内路程较短 ,娱乐棋牌com-娱乐棋牌com网站大平台网约车司机不愿接单,共享单车又受限于体力和天气 。这种情况下 ,网约摩托车完美覆盖“骑车太远 、打车太贵”的出行区间。

受访专家指出 ,作为网约车的“平价替代” ,网约摩托车的出现并非偶然 ,其底层逻辑暗合了城市交通的结构性矛盾 。

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长龙介绍,网约摩托车之所以火起来 ,主要是因为一些城市交通拥堵较为严重,传统网约车和公交车在短途出行中不够灵活  ,而它能走街串巷、快速抵达目的地,同时为摩托驾照持有者提供了收入稳定的就业机会 ,且价格实惠、成本低,具有灵活、便宜、便捷的特点,适合短途出行,手机下单支付也很方便 。

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认为 ,这种看似新颖的服务模式 ,本质上是传统“摩的载客”的平台化升级 。在出租车覆盖率低、地铁未通达的区域,摩托车载客其实一直存在,只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后,供需匹配效率大幅提升。

安全与监管成短板

尽管便利性突出,但网约摩托车的安全问题也让不少人担忧,如相关法规不够健全、平台安全保障能力有限、发生意外后权责难划分等 。

“摩的在一些地方本来就是野蛮生长的状态 ,进入‘网约’模式 ,其管理会更规范吗?”广东深圳陈女士认为 ,近日发生在深圳的“摩的司机恶意伤人”事件就是摩的市场混乱秩序的一个极端案例 。此前 ,她曾不止一次遇到过贴着人行道飞驰、轰鸣 、逆行的摩的司机 。

记者查询网约摩托车平台发现  ,比起主动管理,平台的一些做法似乎更多是为自己免责。例如 ,“摩的××”在其《用车协议》中提出“切勿超速 、逆行 、闯红灯、私自改装车辆 ,无牌照、无证件上路 。出现以上问题的司机 ,被查到后,平台一概不负责,由司机本人承担”“一摩的车限载一人 ,请勿超过一个人以上出车 ,出现事故 ,由司机和乘客本人承担 ,与平台无关”等。

“×摩行”也在《用户协议》中明确:“平台仅作为信息发布和交易撮合平台 ,您与司机之间的运输服务交易由您与司机自行完成,平台不对司机提供的服务内容、服务质量等承担任何责任。”

记者了解到,针对网约车 ,目前有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等相关规定,这种规定是否可以沿用于规范网约摩托车 ?

在郑翔看来,网约车和网约摩托车的车辆虽然都属于机动车辆,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管理规则差异很大 ,车辆的技术标准 、安全系数 、载客法定人数等方面差异也非常大 。不能简单适用《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该规定如果要扩张使用 ,需要对其进行修订。当前虽然我国没有统一的网约摩托车管理规定,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从事经营性运输需取得相应资质 。各地对于是否允许摩托车个人使用 ,并进而允许商业化使用 ,相关规定也存在差异。网络摩托车运营 ,不仅要保证摩托车具有相应资质 ,还要保证驾驶人具有相应资质 ,且网约摩托车平台应符合提供信息服务的相关规定 。

施长龙认为 ,将《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沿用于网约摩托车存在一定可行性 ,但同时面临诸多挑战。可行性方面 ,该办法对平台运营规范的相关规定,如资质审核、数据管理等,可助力网约摩托车平台走向有序运营 。以网约车司机资质审核为例,网约摩托车平台能借此建立相似审核机制  ,筛选掉无照或违规记录多的人员,保障出行安全。此外,办法中的监督检查措施,也能为监管部门针对网约摩托车建立有效监督体系提供借鉴 。

“但摩托车与汽车属性差异大,安全风险更高 ,直接套用难以完全解决其特有安全问题,像强制佩戴国标头盔、合理限速等,都需额外制定细则。保险方面 ,网约摩托车保险覆盖缺失 、标准不统一 ,与网约车成熟保险体系不同,难以直接沿用,需重新构建。而且,摩托车营运合法性在多地界定模糊 ,与网约车营运法规的明确性形成反差 。所以 ,要让网约摩托车健康发展  ,在参考办法时 ,须结合其特性 ,制定针对性监管规则。从目前情况来看,网约摩托车存在立法空白。在营运资质、驾驶员和车辆的资质审核、保险购买等关键方面  ,没有统一且明确的标准  ,使得监管部门在面对这一新兴业态时,往往处于‘无法可依’的尴尬境地 。”施长龙说 。

在他看来 ,立法规定的缺失 ,必然会对网约摩托车运营安全保障产生多方面影响 。在司机管理上,缺乏明确法规 ,没有统一、强制的准入门槛 。平台审核标准可能五花八门 ,甚至可能过于宽松  ,导致一些没有足够驾驶技能、缺乏交通法规知识 ,甚至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成为网约摩托车司机  ,增加了运营中的人为失误和违规驾驶风险  。

在车辆安全方面 ,因没有法规约束,对网约摩托车辆检测 、维护 、报废标准等没有清晰界定 。一些车况不佳、安全性低的摩托车可能长期在道路上运营,制动系统 、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件存在故障隐患,一旦在行驶中出现问题 ,后果不堪设想  。

在保险理赔方面 ,立法空白使得网约摩托车保险种类  、保额 、理赔流程等缺乏规范。当事故发生时,容易出现保险覆盖不足 、责任划分不清、理赔困难等状况,乘客和司机的权益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,可能面临巨额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无处索赔的困境 。

立法补位细化规则

那么,如何健全网约摩托车的准入 、运营资质 、安全保障等相关规定 ?

郑翔说,道路运输条例对于载客运输有具体的规定,首先需要符合条例提出的基本规则 。在此基础上,地方可以根据规则细化相关规定 ,包括平台企业的责任 、驾驶员的责任  、网约摩托车服务质量等都需要规则细化。

施长龙建议 ,在准入机制构建上,针对车辆,可参考两轮机动车安全认证体系  ,强制要求配备ABS防抱死系统 、行车记录仪等基础保障功能,并对车辆功率、排气量设定上限 ,避免高性能车型带来的安全隐患;对驾驶员实行“双证双审”制度,除驾驶证外,需考取交通法规与安全运营专项资格证 ,同时建立驾驶员背景数据库 ,动态筛查3年内无危险驾驶、无暴力犯罪记录者。

运营资质规范方面,平台端需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合规性审查,强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,实时上传订单  、行驶轨迹等数据;车辆端推行“一车一码”电子营运牌照 ,实现车辆状态与保险信息的动态核验;司机端实施“积分制”管理,将违规行为与平台派单权重 、从业资格挂钩,积分低于阈值自动退出行业 。

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应形成“技术+制度+保险”的闭环 。技术层面 ,利用高精度定位与5G通信技术 ,实现对车辆超速 、闯红灯等行为的毫秒级监测;制度层面,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,针对重点区域开展“双随机”检查,并要求平台设置安全监督员岗位;保险层面,设计“基础险+附加险”组合产品 ,基础险覆盖第三方责任险与乘客意外险,附加险提供高额医疗垫付  、误工补偿等增值服务,同时探索建立行业互助保险基金,应对重大安全事故。